近期本所通告
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关于征集第34届中国新闻奖参评作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0

 

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是中国记协确定的中国新闻奖教研机构报送单位之一。根据中国记协下发的《关于开展第34届中国新闻奖评选的通知》(记协发〔2024〕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即日起面向广大新闻单位和符合申报资格的个人征集第34届中国新闻奖参评作品。

一、作品征集

1. 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成立了第34届中国新闻奖初评委员会,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评选通知要求,认真评选作品并报送至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

2. 根据中国记协相关规定,我所可推荐报送参评作品3件。其中,所在省(区、市)媒体刊播的作品不超过1件,1家新闻单位的作品不超过1件。

3. 本届评选鼓励各刊播单位报送在媒体融合报道和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方面有创新的作品。

4. 参评要求

(1)作品应获得省部级或中央主要新闻单位年度二等奖及以上奖励,并由2名无作品参加本届评选的新闻专业副高以上职称人士实名推荐。

(2)刊播媒体所在的省级记协、中央新闻单位或中国行业报协会等负责对作品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业务水平及报送材料审核把关,并盖章确认。

(3)应在本单位完整公示作品参评材料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4)单位、集体或个人推荐参评作品时,须填写《自荐(他荐)参评作品推荐表》,并签署推荐人姓名,加盖刊播单位公章,如果是系列报道作品,需在推荐表后附《中国新闻奖系列报道作品完整目录》。参评人员须签订《参评人员诚信承诺书》,填报《公示情况表》。参评作品字数、时长等篇幅要求严格按中国新闻奖评选办法执行。报送专项初评的项目请使用专项初评的附件、表格。相关附件材料下载及作品填报、制作要求等,请查阅中国记协网(http://www.zgjx.cn/2024-03/28/c_1310769309.htm)2024年最新文件。

(5)全国各新闻单位和符合申报资格的个人均可向我所报送参评作品,但刊播单位和个人不得提交已通过其他渠道报送的作品。提供作品的样稿需与刊播作品完全一致。对于造假、侵权参评作品,一经发现,即予以撤销资格,报送者须自行担负所有责任。

二、时间安排

1. 即日起,我所开始接受报名。

2. 报送截止日期:2024年4月28日24时(以收到快递日期为准)。报送材料须注明“中国新闻奖材料”字样,且务必以顺丰速运或EMS方式寄送;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资料和电子资料发出之前,请务必联系我所联系人段老师。

3. 我所第34届中国新闻奖初评委员会将于5月上旬召开初评会,评选结果将在我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向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报送推荐作品及相关材料。

三、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东里9号国家方志馆2层新闻所

邮编:100021

联系邮箱:duantz@cass.org.cn

联系人:段老师

联系电话:18601013484

中国新闻奖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初评委员会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