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梳理并评析了公共性问题的西方源流与论争,分析了资产阶级公共性本身所具有的遮蔽性、排他性和等级性。文章从“扒粪运动”、社会责任论出台、公共新闻运动、参与式新闻和建设性新闻等具体公共实践出发来探讨西方新闻公共性的历史脉络、理论建构与价值指向,进而关注到公共性理论引入中国时“由实入虚”的过程,即从实践指向、思想谱系转向哲学思辨,以及学界在新闻公共性理论的学术研究、价值认同和实践路径方面所具有的差异性路径。研究认为,公共性理论中的国家与社会并非西方意义上决然二元对立的关系,“国家与社会同构关系”能够突破“国家和社会不断分离的模式”所形成的理论和实践障碍,有利于理解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新闻事业的“党性与人民性统一”,以及理想的中国新闻业所具有的天然“公共性”。
【关键词】公共性;新闻公共性;国家与社会同构关系;党性与人民性统一
一、引言
公共性是人类公共生活的本质属性。“公共性”所对应的英文是publicity和publicness,词源都可以追溯至拉丁语publicus,意为“属于民众,属于社会,属于国家”。具体而言,publicity指“公共的性质和状态”,在此基础上还有“被公众知晓和看到”之义,20世纪publicity衍生出更多具体指向的涵义,包括商业营销、政府政务公开、国家对外宣传、组织宣推等。现有相关研究显示出publicity的诸多意涵,比如Turner(2014)注意到公众人物新闻高度依赖宣传推广行业(publicity and promotions industries)的服务。Kogen(2015)则对公众人物传达全球人道主义危机是为了维护公共利益(public good)还是仅为不错的宣传做秀(good publicity)提出质疑,他的质疑明显将publicity放在了公共利益的对立面。Steele(2013)则关注到“媒体审判”与审前公开(pretrial publicity)。Powers(2016)研究发现,即使在数字技术发达的今天,非政府组织仍倾向于采取主流媒体宣传策略(publicity strategies)。Malin(2011)指出publicity包含了“促进性”和“开放性”两种模式,他揭示了该词的丰富张力。由此可见,为引起公众注意而采取的与之相关的行为、步骤、材料、信息等均可被称作publicity,侧重表示具体可见(visible)、公众参与(public participation)的公共性。
publicness也指“公共的性质和状态”,更强调公有性、分享性和共同性,例如空间公共性(publicness of space)、公共性的程度(degree of publicness)、公共企业的公共性(publicness of publicenterprise)。相关研究显示,publicness主要是从抽象名词的意义上使用,比如Splichal(2021)结合公共性危机(publicness crisis)与公共性原则(principle of publicness)探讨媒体何以作为公共机构和公共领域支柱。Pöttker(2004)从约定俗成的“分离原则”(编辑和广告、事实和观点的分离)出发,指出新闻业的任务是在不受限制的社会传播意义上创造公共性(create publicness)。publicness更侧重作为一种抽象化的理想民主理论或民主政治的判断标准,它所指称的不是具体化、实体化的公共性。
在新闻传播学领域,公共性被视为一个基础议题。新闻公共性的相关研究一般会根据语境来撷取publicity或publicness,中国学者在对译时则主要选用publicity。公共性的研究本身始终是多学科交叉与重叠的,但是许多公共性问题往往具有实证性质,这印证了目前西方新闻公共性讨论的现状,即相关英文文献更侧重经验和历史的研究,而从理论和概念上去辨析的文献较少。这可能是因为西方学者已经从各个面向对公共性问题进行了比较充分的讨论,构成了较为清晰的学理脉络,且已达成了某种程度上的理论共识。因此,现有新闻公共性的经验或历史研究,仅是从新闻传播领域对已有理论和实践的延展或修补。
二、公共性问题的西方源流与新闻公共性的理论证成和实践指向
虽然西方对于公共性问题的讨论由来已久,但直至20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当代知识界才展开了公共性学术理论的挖掘、话语的阐释与各学科的综合运用。1958年汉娜•阿伦特(Hannah Arendt)《人的条件》一书出版,拉开了西方公共性研究的序幕,此后公共政治哲学得到广泛关注和充分研究,主要理论资源有:阿伦特的公共世界理论,尤尔根•哈贝马斯(Jürgen Habermas)的公共领域、交往理性理论,约翰•罗尔斯(John Rawls)的公共理性、重叠共识理论等。这些公共性理论具有显著的政治哲学色彩,代表人物阿伦特、哈贝马斯和罗尔斯在西方知识界被划定分属共和主义、新左派(批判主义)和自由主义流派(任剑涛,2016,pp.40-76)。虽然三者的理论各有侧重且互有论争,但究其本质,均是在西方宪政民主制度共识基础上对“国家与社会”“公共权力与个人权利”“公私之辨”等问题的论证与改良。因此,西方资产阶级公共性概念本身是具有遮蔽性的。
在东西方备受关注的哈贝马斯“公共领域”概念既有基本的指称对象和学理含义,也有明确的价值导向。就前者而言,“公共领域”概念描述的是一个介于私人领域与公共权力领域之间的中间地带,它是一个向所有公民开放、由对话组成的、旨在形成公共舆论、体现公共理性精神的、以大众传媒为主要运作工具的批判空间;从后者来看,公共领域概念的价值规范集中体现在它对公共性的高扬与彰显,而公共性不仅以批判与开放为特征,更重要的是它以自由、民主、正义为基石(袁祖社,2007,p.81)。在描绘理想公共领域愿景的同时,西方政治哲学家们的公共性研究竭力与阶级性、意识形态分析撇清干系,但从阶级的视野分析又恰恰可以发现资产阶级公共性的排他性和等级性(汪晖、许燕,2006,p.236),可以说,他们对于公共性的理解本身就是一种“政治”(万俊人,2009),不可避免地具有意识形态烙印。
哈贝马斯有关公共舆论和交往理性的讨论将具有公共服务功能的现代媒体价值凸显出来,这尤其得到新闻传播学界的广泛青睐和援引。为了使公共性问题在当代社会具备解释力,西方学者不断进行概念重构和理论调适,在哈贝马斯之后,查尔斯•泰勒(Charles Taylor)、约翰•汤普森(John Thompson)、南茜•弗雷泽(Nancy Fraser)、文森特•莫斯可(Vincent Mosco)等学者都曾探讨公共性问题并形成了多种理论(许鑫,2014,p.142)。其中,汤普森的“可见性”理论因在技术不断革新之际具有一定的理论解释力而吸引了更多关注,针对哈贝马斯所言的“公共领域再封建化”,即实现公共利益所必需的行为共识,实际上是一种被私人利益和国家权力操纵的媒介精心策划的公共舆论,操纵媒介本身的非法性,使得理想的交往结构遭到破坏,公共领域的公共性被消解了(哈贝马斯,1990/1999,p.230),汤普森在《公共领域理论》一文中认为哈贝马斯倾向于低估甚至否定新传播媒介对公共性建构的关键作用(汤普森,1995/2004,p.316)。他提出公共性非但没有因为大众传媒的兴起而衰落不见,反而通过媒介化可见性(mediated visibility)得以重构,可见性就是公共性(罗金成、杨奔,2014,p.97)。可见性创造了一种延伸到全球空间非在场(non-localized)、非对话(non-dialogical)、无限制开放(open-ended)的新的公共性(Thompson,1995,pp.245-246)。汤普森实质上将哈贝马斯所开创的交往论视野推进到了媒介机制语境和受众接受的文化语境。他更加关注在当前社会条件下公共领域与公共性如何建制化的问题,从可见性视角看待公共性,突破了规范性政治理论的局限(罗金成、杨奔,2014,pp.101-102)。相较而言,汤普森的理论是基于现实主义框架的,属于实然层面的社会学范畴;哈贝马斯则是在应然层面的政治哲学范畴提出一种民主愿景,在概念上属于韦伯所说的“理想型”公共性(邓力,2011,p.43)。
作为新闻传播学界的代表性人物,美国学者、政论家沃尔特•李普曼(Walter Lippmann)被称为“复兴公共哲学的旗手”,1956年他在《公共哲学的复兴》一文中强调公共哲学的普遍性,呼吁西方社会重新培养信仰公共哲学的能力并在现代国家的实践活动中善加应用,重建公共世界(李普曼,1956/1995,pp.40-54)。李普曼与前述阿伦特、哈贝马斯、罗尔斯等政治哲学家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从不同角度对公共性问题的集中思考并非偶然,而是二战结束之后知识界对时代迫切问题的理论证成与批判反思。
西方新闻公共性问题是新闻传播这一特定领域对以政治哲学为主的公共性讨论的延展和深化,也是一种新闻理想价值与实现理想过程的设计,有其自身的历史脉络、理论建构与实践指向。西方新闻界对于公共性的关注可追溯到20世纪初美国进步运动中的“扒粪运动”。之后的标志性事件一是1947年美国新闻自由委员会发布的《一个自由而负责的新闻界》(即哈钦斯报告),报告中警示新闻机构应以推动民主政治、承担社会责任为目的,重在以社会责任论修补自由主义新闻理论;二是20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在美国政府改革运动风潮下新闻界发起的公共新闻运动(Public Journalism Movement),旨在通过调动公众、新闻学界和业界、基金会以及其他社团组织的力量促使媒体更有效地为公众福祉和民主社会发展服务;三是近年来兴起的参与式新闻和建设性新闻。
公共新闻运动以社群主义为理论基础,特别强调由公众而非新闻从业者来参与新闻的议程设置,比如记者“到公众中去”、进行“公共讨论式的报道”,这对传统自由主义理论和新闻专业主义规范形成了挑战。这种新闻民主化的实践意在改善社会的各个方面,包括公民意识、政治进程和志愿服务(Nichols et al.,2006)。其中蕴含着依托公众寻求“自下而上”的合法性认同,并设定了新的另类新闻价值。客观性和接近性等传统新闻原则被认为可能不再奏效,而协商民主意义的“对话”过程才应该是当今新闻业的组织原则,与之伴随的是互动性(interactivity)和透明性(transparency)等新的新闻原则的兴起(Min,2016)。一项对于记者的长期实证研究显示,无论采取“自上而下”还是“自下而上”的流动模型,他们始终将自己的职业视为一种公共服务的使命,主要内容包括成为监督者、提供对复杂问题的分析以及寻求解决社会问题的方案(de Zúñiga&Hinsley,2013)。
公共新闻运动一度被视为自进步运动以来美国新闻史上组织最完善的新闻改革运动。公共新闻的普及被认为是一项重大事件,它为新闻记者和研究者提供了一个理解新闻的新框架,并从本质上帮助新闻从业者更好地了解新闻业面临的问题和可能的潜力(Bro,2010)。有研究者关注到公共新闻与传统报道之间的区别,认为公共新闻的支持者希望让公众重新参与政治,克服当代政治新闻的缺点。通过对比发现,公共新闻涵盖的公共政策问题比例更高,而对个性的关注则较少;公共新闻报道的负面性也更少,语气更中性,较倾向于软新闻;公共新闻着重报道和反映问题而不仅是关注事件趋势(McGregor et al.,2000)。公共新闻记者认为他们通过在新闻报道中提倡倾听公众、有目的地制作新闻以及鼓励公众辩论重建了传统的新闻报道实践。
不过,公共新闻运动昙花一现,在21世纪之初的美国新闻编辑室中消亡了。反对者们表示新闻从业者在公共新闻运动中从局外人变成了局内人,公共新闻同时也破坏了新闻与观点应相互分离的原则,危及新闻独立性和客观性,这些均是“去专业化”的表现。尽管公共新闻记者能够抵抗来自主流批评者的抨击,但由于他们同时被认为在促进公共思考上发挥的作用其实有限,他们不得不更加谨慎地对待所倡导的新闻民主化模式以便生成更为精确的专业实践标准(Dzur,2002)。
进入21世纪,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公众得以借助网络平台主动参与到新闻报道和传播活动中,这种参与式新闻(participatory journalism)仍带有过去公共新闻运动的影子。参与式新闻与公共新闻运动存在内在连续性,Ferrucci等人(2020)认为参与式新闻的动机、目标以及想象受众的方式与公共新闻非常相似。在新闻业充满不确定性的时刻,改善记者与公众的关系对于行业生存至关重要。业界、学界和资方都提倡记者与受众加强互动,从而扩大了公众在新闻产制过程中的作用。Min(2020)也认为参与式新闻与公共新闻运动在价值观和精神内核上高度相似,二者均提倡记者应该积极联系和参与当地社区事务并帮助建立公共对话。虽然公共新闻运动通常被认为是一场失败的运动,但它仍然可以从规范、民主和商业三个方面为参与式新闻提供镜鉴。
但是,参与式新闻的确已经发生了部分实质性的变化,因为传统媒体的权威性被消解,全职记者不再是公众参与新闻报道的唯一中介,专业和业余的界限变得模糊,新闻专业性的规范原则也进一步受到挑战。相对而言,参与式新闻更具包容性、参与性和可及性,记者和公众均能从事更具协作性和创造性的新闻报道(Mihailidis&Gamwell,2022)。践行参与式新闻的新闻业被视为一种公共传播结构,该结构是通过包括新闻编辑室以外的所有行动者的线上线下新闻实践形成的。从公众参与者的定位来看,参与式新闻可以分为多种形式:通过新闻参与公共讨论(participation through journalism)、直接参与新闻报道(participation in journalism)、与记者形成实践共同体(participation with journalism)、参与艺术或教育等新闻周边的文化生活(participation around journalism)和谋求新闻职业的参与(participation for journalism)(Ahva,2017)。无论如何,公众成为新闻实践中的一个重要维度,这与数字新闻时代公众从受众向用户再向新闻产制参与者的地位转变息息相关。
近年来,建设性新闻已成为一个流行术语。建设性新闻(constructive journalism)的提法出现于2008年,这种新闻理念主张以正面信息引导社会心态,通过多元协商寻求问题解决方案,以公共利益为旨归进行社会治理。可见,建设性新闻的内在原则与公共新闻运动仍有紧密关联,这也同时反映出这些新闻理念以及新闻运动之间实际上缺乏概念的清晰性(Bro,2019)。在公共新闻运动以来的一系列公共新闻实践基础上,实际并未建构出完备的新闻公共性理论。但是,公共性作为“元理论”“元话语”却在新闻理论和实践中随处可见。
如今,数字技术增加了非新闻工作者在界定新闻领域边界方面的影响力。这一方面表明了新闻职业的社会化和民主化,但另一方面也被认为威胁到了新闻职业的价值理性,使之从属于工具理性,从而降低了新闻职业的自主性,导致了新闻去专业化的进程(Splichal,2021)。数字时代的新闻公共性危机不容小觑,比如,全球性网络“喷子”现象就揭示了新闻互动的矛盾后果和数字公共性的风险,也引发一系列思考:当新闻编辑室经历参与疲劳、失望和对公众参与的挫折时,如何重新思考新闻中的公共概念?如果公众拒绝遵守文明、宽容的规则怎么办?如果交互式平台是仇恨而非理性、真实性、倾听或批判性思维的载体,将会怎样?解决上述这些问题对于厘清新闻、公众和公共性的实践关系并完善新闻公共性理论是必不可少的(Waisbord,2022)。
总体来看,西方新闻公共性理论和实践仍基于国家和社会关系的两立,其核心维度是新闻机构的独立性,公共新闻媒体的理想状态是与公共权力、利益集团和资本力量保持距离,传统自由主义所倡导的第四权力、无冕之王、新闻自由、专业主义等新闻理念仍被作为“公共”的标尺。事实证明,这样的公共愿景只是一种理想的幻境,Freedman(2019)提出新闻的公共服务模式并非规制权力的最有效手段,也并非政商勾连环境中有缺陷的新闻文化的理想替代方案。他认为公共服务媒体与精英权力的密切关系长期存在,这严重削弱了其作为可靠和独立权力的制衡能力。同时,新闻业面临自身商业模式结构性和外界制度性因素的重重压力。这使得新闻公共性理想被蒙上了虚幻色彩,近年来新闻机构所标榜的独立性也在党派倾向的泥沼中越陷越深。
三、公共性“由实入虚”的引入过程与中国新闻公共性的理论取用
公共性作为一个引入性并且具有强烈实践指向的议题,在我国推进的典型路径是从对西方学者公共性理论的引介与研究、概念界定等基础性工作开始,走向对公共性概念的中国适用性问题考察,进而对当代中国公共生活进行反思与批判。20世纪80年代中期,首先引入公共性理论的是管理学、行政学、政治学、经济学、法学等社会科学领域,讨论公共性问题的出发点与归宿就是要分析和解决中国面临的现实问题。概念的引介、有无之争不过是中国公共性问题研究的序曲。但遗憾的是,相关成果仍是研究西方学者的公共性思想的居多,即便将“中国问题”纳入研究之中也容易停留在一种相对西方化的对比研究,没有真正形成针对中国问题的公共性理论(邓莉,2010,pp.36-37)。
20世纪90年代初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得以进一步确立,在重新思考和定位国家和社会的现实需求中,强调“自下而上”合法性认同的公民社会∕市民社会理论因与中国改革开放进程、政治民主化、文化多元化的发展趋势相呼应而受到广泛关注。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知识分子从80年代呼吁“自由”转向在市场化中对“公共性丧失”的自我反思,这种反思表现出了强烈的忧患意识(邓莉,2010,p.38)。私人的离心倾向与公共领域的向心倾向之间形成一个重要的分析视野(袁祖社,2007,p.82)。这一阶段人文学科的学者开始更多涉足相关讨论和批判,之后则着意超越具体学科的视角从哲学高度来把握公共性理论中最为根本和普遍的问题。公共性理论引入的过程总体呈现出“由实入虚”的变化,即从实践指向、思想谱系转向哲学思辨,这与自由主义、民主宪政、市民社会、公共知识分子等一系列相关西方理论本土化过程中实现对接与落地时的水土不服也有一定关联。
直至2000年左右,学界才开始新闻传播公共性的相关研究。1999年文化研究学者陶东风的《大众传播与新公共性的建构》一文深受汤普森“可见性/公共性”理论的影响,通过反思哈贝马斯理论的缺陷,认为“大众传播的发展与其说是公共生活的死亡,不如说是创造了新的公共性类型并从根本上改变了人们经验公共生活、参与公共领域的条件”(陶东风,1999,p.33)。他意识到媒介发展所蕴藏的契机,认为更多的个体会拥有更大的可获取性与可参与性,这将使得无论是在公共领域还是在私人领域的权力实施者都更难控制人们对于信息的接触、传递。因此,大众传播所创造的可见性(公共性)可能也是一种新的脆弱性和风险的来源(陶东风,1999,p.34)。新闻传播学界最早研究公共性问题的代表性学者有孙玮、陆晔、潘忠党、单波、方延明等人,2001年孙玮以《上海都市报》为例来探讨媒体公共性(孙玮,2001)。2002年陆晔和潘忠党合作发表《成名的想像》(陆晔、潘忠党,2002)一文,虽然文章以新闻从业者的专业性话语建构为主题,但其理论基础是新闻专业性所蕴含的理性交往模式及所构成的民主公共生活。时隔15年,二人再次合作撰文《走向公共:新闻专业主义再出发》(潘忠党、陆晔,2017),就更为明确地表示新闻专业性需要以理性交往模式为“元传播范本”并力图寻找在新的传播生态中缓解公共性危机的可能路径。2003年单波关注到20世纪20年代“杜威与李普曼的公共哲学之争”,由此分析新闻传媒运用参与式民主理念,帮助公众在参与互动过程中形成对公共事务的积极理解,同时提出要警惕把公众参与形式化、仪式化的消极倾向(单波、黄泰岩,2003)。方延明则从媒介文本的公共性、媒介在公共领域中的地位、媒介舆论是社会公器的问题这三个方面为媒介公共性破题。随后,新闻传播领域的公共性研究不断涌现(方延明,2004)。
就中国公共性研究的动机、目的和现实旨趣来看,主要有三个方面:知识论——有关公共性的纯粹客观性认知研究;实践论——有关公共性之于现实(制度、组织与民众行为)的规范性、形式合理性特质的揭示;价值论——有关公共性的主体目的性期望和人文意义性澄明。就其话语范式大致可分为三类:一是注重从学理上对西方公共性理论进行理性启蒙;二是注重中国特色公共性文化与价值观念的逻辑建构;三是以现实为背景的实践操作策略的自觉而积极的筹划(袁祖社,2007,p.80)。新闻传播学界在对公共性问题的学术研究、价值认同和实践路径方面存在较为明晰的分界,对于西方公共性的差异化理论取用和实践策略由此大致体现为三种路径:
一是追求纯粹知识论层面的引入、启蒙和对话。以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理论为主轴,从学理上展开对公共性的客观认知研究。一方面注重西方公共性理论知识图谱的描绘,认同哈贝马斯及其后继者的理论沿脉,也留意对哈贝马斯的重新解读、诠释和批判;另一方面会结合中国传统“公私之辨”“公私观念”与“公天下”(姜红,2010)来论及历史与当下的公共性问题,并试图进行理论对话。但由于西方理论本土化对接中存在裂缝,这一路径始终难以实现理论上的突破和超越。
二是注重以西方自由主义理论规范来观照和实践新闻专业性。经由协商民主理论,将传媒的公共性定义为“传媒作为社会公器服务于公共利益的形成与表达的实践逻辑”(潘忠党,2008,p.9)。针对“公众如何形成,公共利益如何可能,公共领域如何发生并发挥作用”(潘忠党,2008,p.12)等问题,传媒的公共性被认为具有普遍性,它与其所有制无关,而和其实践息息相关,即媒体必须按照公共领域的要求、遵循新闻专业性规范来展开改革实践。重点在于平衡多元利益诉求和一元政治意识形态之间的关系(李良荣、张华,2014,p.34)。这一路径的学者使用看似“非政治化、非意识形态化”的方式对公共性予以阐释,但实质上其论述带有对西方民主政治制度和自由主义思想“普世性”、合法性认同的倾向。
三是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来分析、建构中国的新闻公共性理论,指导中国的新闻实践。学者偏向对西方公共性进行政治经济学批判,强调西方源流的公共性实质上是资产阶级的虚伪公共性,掩盖了社会不平等,忽视了社会底层群体的主体性。赵月枝指出市民社会、公共领域、自由主义等公共性相关概念的局限性,提出应寻求不同的民主模式和媒体公共性模式(赵月枝,2010,pp.8-9)。这一路径意在表明,社会主义的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实质就是如何建构社会主义制度的公共性,社会主义优越性的最深层原因就在于其性质与公共性自洽和一致。只有社会主义才可以超越个体或者局部的特殊利益,按照社会和人民的公共利益尺度来安排自身的发展(曹鹏飞,2008,p.65)。坚持这一路径的学者认为中国的新闻公共性体现在“党性原则”“以人民为中心”“群众路线”“党性与人民性统一”等基本观念之中。
四、从国家与社会同构关系中反思新闻公共性
黄宗智(2019)认为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的结构性转化》中的“公共领域”理论后来被广泛意识形态化,民主和自由主义人士将之等同于反威权主义统治的“公民社会”的理想类型更是关于18世纪之后“公共领域”由于“社会的国家化”和“国家的社会化”而逐渐消失的实质性历史演变。“公共领域”指的是资产阶级与国家政权对立的现象,而“公共领域的结构性转化”指的是由于国家和社会相互渗透的长时段历史趋势而导致了与国家对立的公共领域的逐步消失。哈贝马斯尤其关心的是(非理性的)“群众化社会”与专制政府(德国的纳粹主义政府)的结合与兴起。20世纪90年代,伴随苏联解体和东欧剧变,人们从哈贝马斯这本书中汲取的不是著作的实际历史内容,而是对于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理想化设定(包括对社会和国家关系的二元对立的设定),将之理解为一种古典自由主义民主理念的追求。相对忽视了哈贝马斯“社会的国家化”和“国家的社会化”关于19世纪和20世纪的历史演变实际的有用概括,对于西方如此,对于中国更是如此。也就是说,国家与社会并非西方意义上决然二元对立、非此即彼的关系,二者之间始终存在平衡协作的空间,亦即国家与社会的同构关系。
2000年左右,中国新闻传播学界和业界对公共新闻、公共性、新闻专业主义等新闻观念的呼应不绝于耳,这些新闻观念基本均是借用西方公共性理论来分析中国新闻业与国家(政党)、市场和公众的关系。尤其征引哈贝马斯所言的“国家与社会的对立和分离”这一理论本身带有明显的政治目的,即“社会究竟在何种程度上参与到了国家决策权及其实施过程中”是备受关注的议题,体现的是保障自由的公共权力机关与依据私法组织起来的经济社会之间的关系(哈贝马斯,1990/1999,序言p.10)。中国学者对其理论的运用隐含的指向则是政治体制决定传媒体制,新闻公共性问题本质上就是民主政治问题。学者套用这一框架来检视中共新闻改革的发展路径就不可避免得出“1942年强调党性、弱化公共性,1956年试图回归公共性,1978年以后确立了新闻事业的双重属性,产生有限公共性”的分析结果(许鑫,2012)。类似分析确证了西方民主制度下第四权、独立性、新闻自由、新闻专业性等要素的合理性。由此,移植于西方的公共性理论成为继上世纪80年代“党性与人民性之争”后,为解构“党性与人民性统一论”而提出来的替代性理论工具。通过把西方“资产阶级的公共性”等同于社会性和人民性的阐释,从而构建起“国家(政党)—社会(人民)”的二元对立框架,消解了社会主义中国“党性—人民性”“国家—社会”的同构关系,实现了一种基于西方理论的概念偷渡。
西方公共性议题本身是为了应对民主制度公共性危机而提出的,虽然从批判的视角可以发现资产阶级的“去阶级、去意识形态的虚伪公共性”一面,但也可以看到西方公共性理论只是单一维度的“理想类型”建构(黄宗智,2019,p.13)。结合当下西方公共性实践来看,也缺乏所谓成功案例,比如,Scott等人的研究发现私人基金会通过捐助新闻机构获取间接的权力运作,使得新闻机构最终与基金会所主导的专业价值观趋于一致,新闻机构的公共服务价值发生了变化(Scott et al.,2017)。Medina-Laverón等人提出满足民主社会公众需求的新闻在媒体市场上是稀缺产品,但如今对于公共新闻的补贴大部分被超级技术平台吞噬,振兴公共新闻需要媒体公司探索出合适的商业模式(Medina-Laverón et al.,2021)。尽管西方公共性并不完美且实现起来困难重重,但毋庸置疑的是,在西方民主制度和自由主义框架下的公共性承诺对于信息民主理想的追求和公共新闻文化的完善在维护西方社会内部的核心价值体系方面是具有正面价值的。
无论采取何种政治制度均需处理好可能面临的公共性危机,因此引入并善加运用公共性理论也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实际上,中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所坚持的以公有制主体,本质上就是一种对公共性的价值认同和组织形式落实,社会主义的特点就是要与公共性和公共精神保持内在一致(曹鹏飞,2008,p.65)。但问题在于,过去对公共性理论取用时所侧重的“国家和社会不断分离的模式”,无形之中对“如何安放‘国家—社会’的同构关系”“如何理解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新闻事业‘党性与人民性统一’”制造了理论和实践障碍。公共性理论中所涉及到的国家和社会间可能存在的互动关系并未得到重视,也没能对理解中国的新闻公共性提供理论支撑。
中国新闻业发展演进的逻辑有别于西方国家,是一种以“沟通性”为核心理念的专业化实践。新闻媒体被赋予了“上情下达”“舆论监督”等独特的职能,并以“党性”和“人民性”为其价值底色。在这个意义上,理想的中国新闻业天然就是“公共性的”——也是新闻学作为一种具有世界范围解释力的理论体系的观念基础(常江、刘璇,2021,p.104)。当代中国的公共性强调“党性—人民性”“国家—社会”的同构关系,新闻公共性实现的基础是“以人民为中心的”主体性地位,通过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的。当然,中国新闻公共性所具有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并不能一劳永逸,在以公共性为尺度去建构理想社会秩序的现代化发展过程中,需要不断加以建设和维护。未来,我们还需要将西方理论置于中国历史和现实的情境中进行辨析、与之对话和将之重构,来建立扎根于中国实际的、新的公共性理论概括(黄宗智,2019,p.32)。
本文系全国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资助项目(项目编号:[2020]118)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