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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裁判”侵权,纸媒公号如何应对?

作者: 蒋梦桦 发布时间:2015-06-26 08:48:00 来源:中国记者

这个4月,杭州媒体圈几乎都在谈论微信推出的公众号原创标注、抄袭举报、删稿警告等,期间接连有知名媒体的不少文章遭举报被删,甚至其官方微信公号被封。这让媒体人有点措手不及:高兴的是,一直以来困扰传统媒体的版权问题,似乎出现一丝曙光;想吐槽的是,对抄袭的认定,微信大数据准确率无法让人满意,判定方式过于简单且常常出错;郁闷的是,举报机制试行不久,就出现了粉丝之间、竞争对手之间的恶意举报;担忧的是,原本就掌握了网络渠道的巨头们日渐强势,传统媒体也日渐没有话语权……

虽然尖锐的问题是:微信这个“裁判”是否合理合法?但,更现实的问题是:面对新“裁判”和各种举报,媒体公号们怎么办?

“逼”出来的纸媒公号内容合作联盟

羊年春节后,推出“原创”标注功能,这一支持原创、保护版权的举措一度得到纸媒赞誉——作为原创能力最强的媒体之一,纸媒饱受侵权之苦。但自4月起,纸媒陆续遭到各种莫名甚至恶意举报,公号稿件被删,甚至被封号,这让纸媒编辑们措手不及。

“措手不及”主要体现在观念上。早在新媒体诞生前,纸媒间就有互相约稿转载的协议。但微信并不认可这一通行做法,只要有人举报且相关公号运营者确认,微信就认定你侵权。其次,微信处理举报、删稿、封号的速度极快,处理后才通知被举报者,申诉流程又相对麻烦。所以,一批自认为没问题的媒体人,突然遭遇一个强势新裁判,它丝毫不理会你是某地数一数二的媒体大号,直接判罚……媒体的心情复杂而又失落。

2015年4月下旬,一个“机构媒体微信公众号内容合作联盟”应运而生,这个并未签字盖章的非正式联盟的成员包括《中国青年报》《钱江晚报》《辽沈晚报》《楚天都市报》《潇湘晨报》《广州日报》《羊城晚报》《京华时报》《扬子晚报》《华商报》《新晚报》《参考消息》《大河报》《中国教育报》等(排名不分先后)。一周后,《人民日报》《齐鲁晚报》《半岛晨报》的微信公号也加入这个联盟。大家约定在一年的有效期内,相互开放公众号内容授权且不用就某篇文章单独取得授权。这个非正式联盟是被微信“逼”出来的,但对上述媒体的公众号运营者而言,确实大大丰富了无风险稿源,达到“手中有粮,心中不慌”。

当下真正心慌的是广播电台的微信运营者们。众多电台节目都用微信与听众进行互动,很多电台的微信公众号粉丝数往往超过当地纸媒。因体制原因,电台自采类新闻较少,常常将当地纸媒、电视台的报道直接拿来用。但微信举报功能出现之后,“拿来主义”成了“地雷”,只要有举报或经微信数据库比对,一旦没有合作关系,那么电台微信号就有封号的危险。

4月,杭州几家在全国微信排行榜上名列前茅的电台公众号,先后遭遇举报、删稿,其中一家甚至遭到短暂封号。在向腾讯“公关”的同时,电台公号运营者、负责人也在四处走动,希望能与报社等媒体达成内容相互授权的合作。一位杭州电台公号运营人坦承“微信如此强势,有点担心”,更让电台担心的是纸媒合作意愿不强。对此有互联网研究者指出,合作的前提是共赢,电台要么拿出足够的资源与纸媒进行互换,要么加强自身采访写稿能力,或者减少对微信公众号的依赖。

“裁判”虽好,问题不少

站在一个中立的角度看微信的原创和举报功能,必须说,互联网又一次走在了行政规定的前面。微信的上述举措,确实有助于保护原创,洁净微信公众平台环境。

最新数据表明,微信平台现有800余万个公众号,这些公众号每天向用户发送良莠不齐的海量内容,大量原创内容被抄袭,确需清理整顿。然而,微信举报功能运转至今,出现了不少始料未及的情况,给媒体人带来了一定困扰。

首先,对原创的界定不清。采用新闻通稿算不算原创?记者整合改写算不算原创?微信都没有一个明确的界定,例如钱江晚报公众号4月16日发布的《新一代广场舞大神诞生!这就是把孩子给奶奶带的后果……》,属当日网络热点,该文除配图之外,所有文字均由钱报一位金姓记者撰写,却依然受到微信方面警告,称文章违规使用原创标识。

其次,原创稿件的时间轴界定与媒体习惯冲突。同一新闻事件,电视台、电台、纸媒刊发时间不同,但微信只认第一家发布的内容为原创,其余均为抄袭。4月20日,钱报微信发布《疯狂新骗局!因为这样一条短信,杭州女子亲手把2万多元转给了别人!!》,内容来自钱报记者胡大可的当日见报稿件,由于有一家本地电台已先行发布并标注原创,钱江晚报微信的稿件不仅被认定抄袭遭删除,还因为标注了原创而被认定违规。

第三,后台单向记录程序,即仅记录被举报案例和次数,而未将申诉成功案例和次数记录在案。4月21日至23日,《钱江晚报》微信上一篇已获授权的文章三次被举报,三次被认定抄袭删稿,虽经三次申诉均成功恢复,但个中辛苦,只有当事人才能体会。

第四,判定抄袭的程序不够严谨。正常情况下,有人举报A平台抄袭B平台文章,然后B平台予以确认,才算抄袭。但举报的人多了,微信也判定抄袭。例如,4月15日钱江晚报微信发布《男子数星期蹲墙角只为蹭wifi,总理都看不下去发话了!》,该文被认定抄袭遭删。让我们不解的是,该文已获原发者《新闻晨报》授权,且对方也没有在第三方举报后确认抄袭,为何还会被删?向腾讯方面询问后得知,原来微信公众平台认定抄袭的方式,除了原创者确认举报之外,第三方举报数量超过一定权重,也会被默认为抄袭。这也就为恶意举报提供了条件。据说现在已有自媒体为垄断市场,出资恶意举报打击竞争对手,也有了为敛财而生的“民间举报团”,专门承接恶意举报。近日,网上沸沸扬扬的广州八卦女遭竞争对手威胁举报封号就是一例。

笔者听到的更复杂的问题出现在跨平台上,比较极端的例子是有公号成功为朱自清的文章《春》,申请到了原创标注……

未来之路的曙光

对于上述种种问题,部分互联网业者和观察者给出的建议是:充分考虑媒体特征,明确对原创文章的界定;将时间比对扩充至全网,而非仅仅微信平台,仅首发者才能确认举报;发生举报即通知被举报者,给予申诉时间而非立刻删除文章;甚至可以给予双方协商时间,达成后撤销举报;完善后台记录程序,严惩恶意举报。

4月22日,国家版权局下发《关于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的通知》,明确规定网络转载要讲“规矩”;4月24日,微信官方公众号“微信公开课”发布《为什么你的账号被封了》,首次对“抄袭”“恶意举报”等概念进行了框定;4月27日,腾讯集团市场与公关部某高管建立微信群,包括《人民日报》《钱江晚报》等传统媒体以及部分自媒体账号运营者受邀入群,从另一渠道收集大家对微信原创、举报程序的意见。

看来,在一片呼吁声中,微信已经开始了自我修复的过程。希望微信、媒体、自媒体等所有微信平台的运营者们,能够在“互联网+”政策推动下,真正为版权保护做出有益的探索。

(蒋梦桦:《钱江晚报》媒体融合部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