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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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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互联网背景下的网络集合行为

作者: 王一丽 发布时间:2015-07-16 21:31:00 来源:今传媒

摘要:集合行为是在特殊的情境里,由某种刺激性条件触发而形成的自发的、无组织的具有负面影响的群集行为。网络的出现和普及,给人们的生活带来无数的便利,也给人们带来了新的困惑,网络集合行为就是其中之一。本文就网络集合行为发生所具备的条件以及其与现实集合行为的异同进行分析,并提出了几点对策。

关键词:网络集合行为;社会矛盾;社会控制

网络、新媒体出现后,信息的传播模式、速度、状态有了颠覆性的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行为方式也随之出现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网络带给人们许多值得欢呼雀跃的便利,也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社会民主的发展,然而一些异常的社会现象也逐渐浮现出来,让人们在欢呼雀跃互联网时代伟大的同时感到遗憾和无奈。集合行为是某种刺激条件下发生的非常态社会聚集现象。在集合行为中,信息传播是非常态的、异常的,有许多不合理的机制影响着,往往会给社会秩序带来严重的冲击,甚至带来异常恶劣的破坏性后果。网络集合行为较传统意义上的集合行为传播面广,从某种程度上讲,其影响力和破坏力更大,这也是很多学者关注网络集合行为的重要原因之一。

一、网络集合行为

传统意义上的集合行为,指的是在一些自发、无组织等特殊的情境里,人们对某种共同的刺激产生的反应以及相应的行为。美国社会学家帕克从社会学角度定义“集合行为”是“在集体共同的推动和影响下发生的个人行为,是一种情绪冲动”。集合行为常见的形态有群集闹事、恐慌、流言、谣言、骚动等。

作者认为网络集合行为是借助于网络平台,网民对同一事件或理念的反应以及由此产生的行为,网络集合行为往往有可能同现实中的集合行为呼应,从而产生更加强大的影响或者说是更有破坏力的后果。

二、网络集合行为产生的原因

网络集合行为同实际社会生活中的集合行为一样,其产生也同样需要三个基本条件。

(一)结构性压力

比如自然灾害、失业、经济危机、国内外政治矛盾、贫富差距扩大、种族关系紧张、失业现象严重、物价不稳等,此时社会上的不安、恐慌情绪弥漫[1]。

首先分析近几年影响较大的网络集合行为:2011年的“抢盐”风暴,其诱因是日本大地震后的核泄漏,一个名为“渔翁”的网友在其QQ扩散出来的恐慌。

2012年“世界末日”恐慌诱因是一个关于玛雅人的传说,加之之前有些影视作品《世界末日》等给人们也造成一定程度的恐惧,在网络世界里,更是有人断章取义,截取影视作品中的某些画面,与“天象”联系到一起,来证实世界末日的预言。当然很多主流媒体一直努力用科学的证据攻破世界末日的说法,但并没有彻底消除人们对它的恐慌。为什么这个末日论在网络上一直存在呢?网络上很多人这样调侃:倒希望有什么‘世界末日’,反正我一无所有,有钱的、没钱的、当官的、贫民窟的都是一样的!有些人开始消极地对待工作、不能理性消费等。网上也不乏这样的论调:如果真有世界末日,我那么拼死拼活的工作干嘛?如果真有世界末日,我得赶紧消费!作者认为这个案例是很典型的,它反映出来一些结构性的压力,折射出很多的社会矛盾点:人们生活压力越来越大,贫富差距越来越大,人们仇富、仇官心理严重。

近些年来网络公众聚焦的热点问题集中在公权力高、公益强、公众关注度高的领域,例如城管打人问题,官员腐败问题。当今社会转型步伐加快,新旧制度更替产生了很多社会矛盾,原来很多平衡的关系失调。人们的生活节奏越来越快,加之结构性压力给部分人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心理压力,很多社会成员不安感、紧张感、焦虑感增强,人们为了减压、发泄不满,满足愿望,便容易加入到集合行为的大军中去。

(二)触发性事件

人们在结构性压力较大的环境下,如果再遇见一些刺激性事件,便容易成为集合行为的导火索。网络集合行为往往是一些刺激性事件的出现或者一些刺激性的网帖引发的。被称为网络暴力第一案(姜岩的死亡博客),就是一位网友在天涯论坛里发了一个义愤填膺的帖子——《看到一个MM自杀前的博客 因为小三……她从24楼跳下去了好惨》,而且还转载了姜岩自杀前的博文。网友在谴责之余,开始了“人肉搜索”,公布了男主人公王菲及小三的资料,并且呼吁所有行业驱逐他们,网友甚至还找到了王菲父母的家,用油漆在其门口涂上“逼死贤妻”等字,还不断贴有诬陷威胁恐吓等话语,严重扰乱了王菲本人和其父母的正常生活。当前社会中,破坏和威胁婚姻关系的婚外情较多,使得中国传统的婚姻家庭关系受到了威胁,给社会增加了不安定的因素,因此,“小三”也是当前社会一个敏感话题,也是一些社会成员在实际生活中所面临的压力,因此,关于谴责小三的导火索便特别容易点燃。

(三)正常的社会传播系统功能减弱,非常态的传播机制活跃化

郭庆光在《传播学教程》一书中解释正常的社会传播系统减弱指的是大众传播公信力丧失、政治信息封锁严重或公开度极低等状况,这些情况容易引发集合行为。作者认为就目前而言,相对现实的集合行为,网络集合行为的社会可控性更低,光靠技术的力量来实现集合行为的预警、干预和控制是远远不够的,海量的网络信息使得人们眼花缭乱,网络信息的非常态特征不会那么容易被发觉,但其传播面广,传播速度快,如果不能合理有效的控制,很容易演化成暴力问题,这给传媒研究人员带来了新的挑战和课题。

三、网络集合行为对策

综观众多的网络集合行为,网民们的聚焦热点主要在以下几个地方:公务人员不作为、胡作为、贪污腐败、暴力执法;犯罪嫌疑人在拘押或服刑期间非正常死亡;强拆房屋不能得到合理安置;上访人员在上访途中被非法拘禁;教师严重伤害未成年学生心理生理;未成年女性怀孕;第三者插足;弱势群体得不到应有的权利和保护等,这些问题都是现实社会中较难解决的问题,但却是容易诱发暴力甚至刑事案件的高危事件。

(一)了解网络集合行为的高危诱发问题,我们可以考虑如何从源头上抑制集合行为的产生

政府部门与公众之间的信息沟通渠道如果不够畅通,其公信力就会下降,那么一旦遇见触发性事件,公众会特别容易听信小道消息,盲目从众,产生集合行为。贵州瓮安事件中初中生李树芬之死只是导火索,其深层的原因是资源开发、移民安置国企改制、建筑拆迁等问题中政府与群众利益矛盾的长期积淀。网络集合行为的诱因和现实集合行为是一样的,因此,许多政府部门、领导越来越重视互联网上民意的表达,纷纷开通相应的网络听政平台,甚至使用新新媒介与普通民众互动,这是个很好的疏通和沟通方法。

(二)社会控制机制

网络匿名性特征使得网民们的价值观更加的分散和多元化。就目前而言,光靠技术的力量来实现控制网络集合行为信息把关的任务无疑是杯水车薪。就政府部门和传统主流媒体而言,应该密切关注网络舆论的方向,从这些舆论中,提炼出社会矛盾的焦点,疏通与公众交流沟通的渠道,及时解决矛盾,若能合理的处理这些矛盾,是提高公信力、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进步的一个良好机会。此外,政府和媒体应该积极主动向公众普及应对危机事件的科学知识,尽量避免集合行为的发生。当然,网络法律法规建设也刻不容缓,软性控制和硬性控制要双管齐下,相得益彰。

(三)社会整合

网络平台的高度匿名性和自由性使得网民感受到了“无政府”的状态,人们有条件接触到绝对海量、绝对多元的信息,人们也可以畅所欲言。然而,当前“信息爆炸”所带来的信息的绝对量的快速增加与真正有价值的“信息匮乏”成为一个明显又尴尬的矛盾。我们所处的这个时代里,价值观、媒介观是多元的、分散的。既然光靠网络把关技术不能有效的改善“信息匮乏”的现状,那么我们是否可以用软性的方法去整合一下网民的媒介观和价值观,提高大家的媒介素养,净化一下当前媒介生态环境?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历次调查结果显示,网民中年轻人远远多于其他年龄段的网民。有资料显示,网民的文化分布中,大专以下文化程度的占到70%左右[2]。这些网民媒介素养不高、性格也容易冲动,对事物缺乏理性的评判能力,随意表达的欲望较强烈,这些人往往容易参与到集合行为中。作者认为当前关于对网民网络素养的培养和教育还是比较欠缺的,我们可以利用一些合理的方法去宣传和规范下网络这个虚拟社会的秩序,因为网络社会运行体制已经完全和现实社会体制成为维系社会关系、维持社会秩序同等重要的体系。比如,加强对青少年的网络素养教育,提升农村地区网民的网络素养,宣传网络使用法规、法律。传统主流媒体和一些有影响力的网站积极肩负起这个社会责任,加大网络使用教育的力度。

在中国新闻史的长河中,民国时期涌现出来一批优秀的名记者——邵飘萍、林白水、黄远生、张季鸾等,他们对社会高度的责任感,那种忧国忧民、为民请命的士子之心。网络给了公众前所未有的自由,畅所欲言,我们是不是应该试着重新燃起国民“社会责任”之火,让越来越多的网民能够意识到自己对社会的责任?哪怕只出现一批拥有对社会高度责任感的网络“意见领袖”,能够理性的引领网络舆论,最大限度的抑制网络集合行为的发生。笔者认为,在全民性网络素养教育和培养的具体实施中,我们不妨将传统文化中一些精华部分吸收进来,比如儒家文化里的“以天下为重”“修身养性”、“胸怀天下”、“位卑未敢忘忧国”等来培养或强化网民们的社会责任,从而规束自己的行为和言论,提升他们的媒介素养和能力。

网络集合行为虽然消极性影响较大,但是毕竟也有其特征和规律,科学分析和总结其原因、特征和规律、形态、趋势,就能将负面影响降到最低。这个目标需要很多部门如政府、主流媒体、教育部门等和网民共同的努力和配合才能实现,我们期待一个更加和谐安定的网络传播生态环境。

参考文献:

[1] 郭庆光.传播学教程[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

[2] 刘生琰.网络集群的集合行为与建构合理的网络秩序——“艳照门”事件的社会学思考[J].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9(6).